发布时间:2014/6/30 9:21:11 浏览次数:1483 来源:
连建〔2014〕76号
关于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紫金佳苑
7、9、13号楼及南、北区地下室商品房的公告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建〔2014〕75号《关于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紫金佳苑7、9、13号楼及南、北区地下室商品房的批复》,同意你司紫金佳苑7、9、13号楼及南、北区地下室商品房可预售建筑面积61486.12平方米,共921套(间、个)。其中:成套住宅建筑面积:31088.60平方米,共281套;住宅建筑面积:334.50平方米,共2套; 店面建筑面积:2223.57平方米,共12间; 车库建筑面积:191.92平方米,共2间; 车位建筑面积:27647.53平方米,共624个。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14]第03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