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8/4 9:17:27 浏览次数:4704 来源: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建〔2014〕209号《关于连城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售滨江御景A区1、6、15、16号楼及C区1~5号楼商品房的批复》,同意你司滨江御景A区1、6、15、16号楼及C区1~5号楼可预售建筑面积26666.47平方米,共313套(间)。其中:成套住宅建筑面积:20940.01平方米,共216套;店面建筑面积:5206.97平方米,共94间; 敞开式办公室建筑面积:411.06平方米,共2间; 储蓄所建筑面积:108.43平方米,共1间。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14]第04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