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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级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5/26 17:11:26 浏览次数:373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闽建法[2005]85号),经审核,你司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条件,现批准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暂定级资质,法定代表人许轶腾,资质证书编号:LYLC-00860000000000。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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