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10:13:49 浏览次数:236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建审〔2022〕35号《关于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美伦山水翰林苑3#、6#、10#、11#楼”的批复》,同意你司“美伦山水翰林苑3#、6#、10#、11#楼”预售总建筑面积17410.24平方米,计152套(其中:成套住宅可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7410.24平方米,计152套),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22]第16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