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6/30 9:26:27 浏览次数:1650 来源:
连建〔2014〕87号
关于核准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通知
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经我局审核,你司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开发业绩,均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条件,核准你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从原暂定四级资质转正为四级资质等级,有效期三年。法人代表:庹明锋,资质证号:LYLC-00230000000023。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