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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30 9:26:27 浏览次数:1650 来源:

 

 

连建〔201487

 

关于核准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通知

 

连城派拉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经我局审核,你司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开发业绩,均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条件,核准你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从原暂定四级资质转正为四级资质等级,有效期三年。法人代表:庹明锋,资质证号:LYLC-00230000000023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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