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7/4 16:18:10 浏览次数:4048 来源:
连建〔2014〕158号
关于批准龙岩市连城县星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通知
龙岩市连城县星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164号)的规定,经审核,你司注册资本金6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5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符合三级资质的暂定资质条件,现批准龙岩市连城县星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法人代表:张端彬,资质证书编号:LYLC-001),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