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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8/5 9:41:36 浏览次数:405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建202043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

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

机构乱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20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实施方案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连城县公安局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连城县委网络安全和

 龙岩监管分局连城监管组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620

 

 

 

 

 抄送:市住建局。


附:

 

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乱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体系,规范从业人员执业操守,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203号)的文件要求,在2019年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现就开展我县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纠正和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整治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中介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

  二、整治内容

(一)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

(二)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三)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四)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五)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六)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七)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八)违规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三、工作职责

  本次整治工作成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长由县住建局吴树忠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揭基河二级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陈东才副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秀炫、县市场监管局吴振彪局长、县委网信办吴福东主任、县银保监管组罗奕峰科员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住房和房地产业股股长黄登祥兼任。

  县住建局应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县住建局应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及建立房地产中介从业主体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严禁出租不符合条件的租赁房源,加快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涉黑涉恶的中介机构、中介从业人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处置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虚假房源信息行为,对涉事网络信息平台依法处置;县银保监管组负责查处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720日前县工作专班将组织开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查,并对本县范围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及时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租赁中介机构。

1020日前,工作专班将对照重点整治项目,结合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工作,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将列入重点检查和治理对象。

  (二)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工作专班将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整治内容、已备案中介机构信息、举报电话/信箱等,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停止网上签约权限,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县住建局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县住建局应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督促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房屋租赁经营,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规范租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整治工作是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各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县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管组、县委网信办成立专项整治专班,按照六部委要求的整治重点、责任分工等,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整治工作台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定期曝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二)建立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县住建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县住建局要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信用信息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中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四)做好经验总结和情况上报。每月28日前,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填写工作进度表报送给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汇总上报。1110日前,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汇总上报。

  附1.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自查表

      2.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进度表

          3.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清单

 

 

 

县住建局联络员:杨春燕      联系电话:0597-3120711

县发改局联络员:曹建伟      联系电话:0597-8922810

县公安局联络员:曹晓丹      联系电话:0597-3129534

县市场监管局联络员:张佛泉  联系电话:0597-3328262

县银保监管组联络员:张火林  联系电话:0597-8930998

县网信办联络员:林寿山      联系电话:0597-8922071


附件1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自查自纠表

中介机构:(盖章)

                                                          机构门店数:     从业人员数: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纠纪录

1

机构是否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2

机构是否已在主管部门备案(附备案证号)

 

 

3

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已全额申报实名登记

 

 

4

是否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5

是否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6

是否存在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7

是否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8

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

 

 

9

是否未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10

是否变居间代理,交易过程是否侵占、 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11

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D 级危房、违法建 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附件2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进度表

整治部门

 

排查企业总数

 

排查情况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企业个数

 

2

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企业个数

 

3

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企业个数

 

4

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企业个数

 

5

未按规定办理网签备案企业个数

 

6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企业个数

 

7

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企业个数

 

8

交易租赁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企业个数

 

9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个数

 

处置情况

责令整改企业个数

 

停业整顿企业个数

 

通报曝光企业个数

 

行政处罚企业个数

 

案件移送企业个数

 

涉黑涉恶企业个数

 

典型案例

查处企业名称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置情况

 

联络员

填报人员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1

连城冠宏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黄德炜

18659750988

2

连城新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林水炎

13860256606

3

连城县中龙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罗德权

15280362631

4

连城家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谢文生

15280377561

5

连城众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黄德煌

13375088931

6

龙岩市金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王飞凤

18760034781

7

连城县诚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吴小春

0597-3329332

8

连城县涟诚房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邹文亮

13696913339

9

连城县凯歌房产中介服务公司

揭秀琴

13959490385

10

厦门世联兴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冯梦龙

15238215329

11

连城新诚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

黄志龙

15710668995

12

龙岩春洪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

胡  静

18623142123

13

连城县佳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谢冰

18959007500

14

连城县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钱文烽

15080220556

15

连城县永鑫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黄香亮

18650872198

16

连城宇诚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谢桂丹

13559966958

17

连城县置丰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陈梅琴

13616922921

18

连城县新城中利房产中介服务部

李灶森

1385063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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