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8/11 16:46:24 浏览次数:428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县多部门开展2020年住房租赁
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联合检查
为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体系,规范从业人员执业操守,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20]3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8月4日至10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及银保监管组等六部门于对全县17家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及部分门店进行了检查。通过本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以下处理:一是对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机构发出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对12家中介机构未经核验即发布房源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当场撤销未经核验的房源。三是对检查中发现4家中介机构存在交易流程不规范、从业人员未上墙公示、房源委托书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其现场整改到位。四是对3家已有成交出租住房的中介机构,要求其督促出租房与承租方前往公安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备案。
同时,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住建局对已备案和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审慎选择中介机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通过本次检查,向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强调了房源核验、规范交易流程及住房租赁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规范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奠定基础。